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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服务及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制度

渭南市人民政府网站以宣传推介渭南、打造阳光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搭建政企桥梁、提供政民沟通为总目标,是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渭南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的渭南市人民政府官方门户网站,网站由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政务信息管理科具体管理维护,已成为在互联网上展示我市形象的重要平台。现渭南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服务及便民服务平台正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政府网站手机版、“渭南发布”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信息服务及便民服务形式正在不断完善充实发展,为做好政府网站及“两微一端”各项建设管理工作,特制定该制度。

一、信息发布审核

(一)渭南市人民政府网站实行频道和栏目责任编辑负责制,由三个编辑组对网站各频道和专题等栏目进行布局设计及信息的加载维护等。

(二)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网站信息的发布根据来源实行“三级审核”:

1.一级审核。来自本地的新闻媒体的网站上的新闻、工作动态等信息;各部门各县市信息员通过政府网站的后台管理系统提交的政务信息;从各部门及其他部门和县市网站收集整理相关栏目的信息等由网站责任编辑审核发布。

2.二级审核。网站编辑根据文字资料输入整理的信息由网站负责人审核。

3.三级审核。市政府在政府网站发布的包括涉及全市的重特大事件、突发群体事件、重要文件等信息;由政府网站派出的采编人员采访报道的政务活动信息;市网信办各科室需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由市网信办分管领导审核。

(三)对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由栏目编辑负责审核的,栏目编辑审核发布,网站负责人有修改权。对需要网站负责人审核的,栏目编辑提出拟发栏目,网站提出审核发布意见。需要由分管领导审核的,栏目编辑提拟发栏目,网站负责人提审核意见,由相关领导审核,栏目编辑组织发布。

(四)市政府网站及“渭南发布”微博、微信发布转载其他媒体新闻,应遵守国家、省和本地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市政府网站发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宣扬暴力、色情等内容。

二、信息更新检查

(一)新闻值周组。新闻值周组按照科室安排轮流值周,主要负责新闻中心(本地要闻、政务要闻、公示公告、图片新闻、部门动态和县市动态)信息的加载和审核工作。按照《渭南日报》的排版设置,筛选重要信息进行网站大头条、小头条信息的设置。其中大头条设置1条,小头条设置3条。需不定时检查政府网站邮箱,对适合在相关栏目发布的信息进行筛选、编辑、发布,将发布后邮箱的信息删除,避免重复发布。

(二)网站编辑添加和审核各县市区及部门提交的信息时,要对信息进行仔细阅读,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切忌出现消极和文不对题等信息。对于各县市区及部门信息员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类信息要及时准确的审核。一般情况下在当天审核,特殊情况在两日内审核完毕。

(三)网站编辑要根据科室分工情况,每月对负责的政务信息及便民服务信息各专题、专栏、栏目以及时时发布的微博、微信信息进行仔细检查,对不适用的信息数据进行更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信息显示正常,便民服务信息准确有效、链接无误。

三、网站编辑工作

(一)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主动引导舆论,把体现政府工作与反映百姓心声统一起来,把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与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统一起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强网站新闻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公信力。

(二)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各编辑人员都要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对把握不准的稿件,要送报送单位进行审核,做到没有可靠信息来源、没有调查核实的稿件不予发布。编辑人员在编辑稿件时,不得随意修改稿件中的新闻事实,不得添加未经核实的内容。转载其他媒体的报道,要注意核准事实,不得歪曲原报道事实,改变其原意。

(三)严格规范新闻内容审核。各编辑人员对来自市政府部门和各县市区的新闻报道,要严格审核。注意新闻标题规范,对字数过长、不能反映新闻事件核心内容的标题要进行修改;注意新闻表述语气,对文中“我县”、“我局”等第一人称叙事方式应改为第三人称叙事,对新闻来源中“本报讯”、“本网讯”等应修改为“XX报讯”、“XX网讯”;注意新闻实用性,要采用民生类、服务类、对生产生活具有指导作用的信息,无有效内容的信息不予采用;注意新闻完整性,对要素不全、交代不清的新闻事实,要进行核实。注意新闻时效性,对超过5日的新闻事件报道不予采用。

(四)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渭南市人民政府网站现制定有读网制度、信息纠错制度、信息加载和审核制度、信息采编制度等,各编辑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重要新闻的审核把关,把握导向、审核来源、注重社会效果。

(五)提升编辑业务素养。各编辑人员要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技能,学习计算机操作、新闻采访编辑、网络信息传播等相关知识,增强自身对新闻稿件的采集、处理能力。培养自身新闻敏感性,适应快速发展的网络信息传播方式。

四、信息采编工作

(一)市政府网站信息采编人员外出采访,要着装整洁,仪态大方,礼仪规范。
  (二)采编人员外出采访时,要爱护照相机等采访设备。接到采访任务后,采访人员到设备管理人员处领取设备,检查设备完好,采访结束后,将设备交由设备管理人员审验、保管。特殊情况需向科室说明情况。  

(三)采编人员结束采访要及时发布信息,上午的采访稿件在当天下午完成发布工作,下午的采访稿件在当天晚上或次日早上完成发布工作,充分发挥网站平台快捷的优势。
  (四)对于采编的信息,根据《渭南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分级审核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五、群众来信处理

(一)市政府网站政民互动频道设有三个网络投诉入口,市长信箱、信访信箱和咨询投诉建议。市长信箱由市政府办负责办理,信访信箱由市信访局负责办理,咨询投诉建议由市政府网站管理人员负责受理。

(二)市政府网站应负责市长信箱的信件接收、转办、处理等流程畅通,做好技术服务工作,并负责信访信箱链接正确。同时做好咨询投诉建议信箱的接收、转办、处理工作。

(三)来信办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将控告、检举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交给被控告、检举的对象,不得公开控告、检举人的姓名和身份。因对来信处理不当而引发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岗位保密工作

(一)计算机操作保密工作

1.市政府网站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进行信息操作处理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网络上发布涉密文件。网站需发布的转载信息、部门县市区需发布信息及自采信息等要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禁止发布。

2.禁止用计算机打游戏、登陆非法网页,以防计算机病毒感染。传递信息,必须明件明传,明问明答;密件密传,密问密传,严禁明密混用。

(二)日常业务保密工作

1.应熟悉《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十条保密守则》。

2.严禁携带或邮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售,如确因工作需要,应按有关规定到渭南市保密局办理手续。

3.个人不得保存秘密文件,阅办完毕后应及时清退。

4.严禁将带有“秘密”、“机密”、“绝密”字样的文件内容加载至市政府网站。

(三)文件管理保密工作

1.一切秘密文件、档案、资料、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等,必须严加保管。因特殊情况代收秘密文件时,不得私自拆阅,并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2.收到密件要认真核对、登记,及时送领导阅批,或按保密规定妥善处理。

3.传阅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实行签收制度,按规定范围单线传阅,不得横传,随时挂号销号,及时催阅;不得擅自翻印、摘抄转载、公开引用。

4.尚未公开的涉密的领导同志讲话、谈话和批示,以及尚未公开的涉密的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内容及会议文件、资料、记录、录音、录像等,不得向外泄露。

(四)文印保密工作

1.凡带密级文件,没有领导签字不得私自复印。复印的秘密文件,需经原制发机关批准后才能复印。要严格控制份数,复印件要按原件一样管理。

2.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打印、复印的涉密文稿的内容不得传播,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不得私自多印留存。

七、信息统计工作

渭南市人民政府网站设有走进渭南、新闻中心、投资、人文、工业、三农、旅游等新闻资讯类信息发布站点,政务、宣传等专题类信息发布站点,民生服务专题发布站点,以及信息公开系统、公众诉求系统。

渭南市人民政府网站每月对各站点专题、栏目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统计,便于了解网站信息发布情况及工作人员工作情况,同时可向有需求的各县市区、各部门提供信息发布情况,便于其对本单位信息工作进行了解及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