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渭南市人民政府网站是渭南市人民政府主办、渭南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的渭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站由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政务信息管理科管理维护,实行科长总负责下的频道和栏目责任编辑负责制。
二、渭南市人民政府网站所有频道、栏目和专题,由各编辑组进行布局设计及信息加载和维护等。按照工作分工情况,网站各编辑人员搜集符合该栏目(专题)服务宗旨的信息,对所负责的栏目(专题)进行日常信息加载和维护。
三、市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应遵守国家、省和本地有关规定。不得出现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宣扬暴力、色情等内容。
四、按照责任编辑负责制原则,各编辑组对所负责的栏目(专题)进行信息审核和信息纠错和更正。
每日检查。网站各编辑人员,在每天加载信息的同时,要对当日本人发布的信息进行检查,查出链接、格式、内容等错误,要第一时间进行更正。
每周复查。网站各编辑人员,以编辑组为单位,每周对本组所负责的频道、栏目和专题及其所有信息,进行复查,发现链接、格式、内容等错误,要立即进行更正。
实时纠错。各编辑组组长,每天查看系统在线纠错信息,对属于本组负责栏目的纠错信息,及时进行更正。各编辑组组长,对于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反映的错误信息,应及时进行更正。
五、对一周内出现三次以上信息错误的,认定为信息加载责任事故,对栏目负责人及所在编辑组进行警告;一周内出现五次以上信息错误的,对栏目负责人进行警告,同时该编辑组组长在网站全体人员会议上作整改检查。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