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工业稳增长促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7月3日
2019年工业稳增长促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做好2019年全省工业稳增长促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措施。一、保持全省工业平稳运行,力争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8%
1.紧抓国家推进煤炭工业总量去产能向结构性优化产能转变的机遇,加快完成产能核增工作,力争全年煤炭新增产能达到3000万吨以上,能源工业增长7.8%以上。(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相关设区市政府配合)
2.大力培育汽车、先进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医药、现代化工等新支柱产业,提高总量占比,力争非能工业增长7.8%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省级相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配合)
3.着力发挥省属大企业集团稳增长支撑作用,省属国有工业企业全年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增长水平。(省国资委负责)
4.加强工业运行监测分析,扩大监测企业覆盖面,定期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及时对苗头性、趋势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意见或建议,采取针对性措施,为企业发展搞好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配合)
5.对全省规模以上停产、减产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摸排,按“分类施策”“一企一策”原则,着力解决好企业复产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按预期复产达产。(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按职能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具体负责,省级有关部门配合)
6.全面梳理今年竣工投产新增产能项目,建立重大项目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夯实推进责任、加强跟踪服务,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当年竣工投产重点工业项目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支持,确保新增产能项目尽早达产达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负责,各设区市政府配合)
7.对电子、汽车等重点工业品超销售企业给予奖补,对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应用实施奖励;继续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活动,做大做强“陕西制造”“陕西品牌”;在省外新建10个左右地产品牌推广示范店,开展供应链建设试点,打造1-2个省级城乡高效配送示范城市,培育5-8家示范企业;加强汽车销售市场的服务与监管,推广城市便利加油站;创建西安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继续抓好实体零售创新转型试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各设区市政府分工负责)
二、加大工业投资力度,着力培育发展新动能
8.制订年度工业投资计划,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力争工业投资增长6%以上;加快推进600个省级重点项目建设,力争早日落地投产;着力做好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点工业项目跟踪服务和推进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9.制订加强技改工作实施意见,力争全年技改投资增长7%以上;抓好100个总投资500亿元的重大技改项目建设,促进传统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强化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技改项目跟踪服务,对技改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县继续实行奖励;加大机械、冶金、建材、纺织、食品等产业的改造提升力度,提高企业装备工艺和智能化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各设区市政府配合)
10.用好省级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兑现奖补政策,积极推动汽车产业加快发展。以“做大整车、做强配套、做优服务”为主线,大力引进和推进整车及关键零部件项目建设,培育完善轿车、重卡、中轻卡、客车及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分工负责)
11.做大做强输变电、高档数控机床、轨道交通等产业,加快发展工业机器人产业;抓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加快以高端金属材料为代表的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积极构建创新药物、现代中药等生物技术产业链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三、加大招商引资,鼓励企业“走出去”
12.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实施精准招商,紧盯国内外知名企业,主动对接联系,力争形成一批新的增长点;加快推进哈萨克斯坦爱菊粮油工业园、吉尔吉斯斯坦中大工业园等重点境外经贸合作区和重点项目建设;全年组织100场工业品促销活动;精心组织企业参加国内重点展会,鼓励企业参加24个重点支持的境外知名展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各设区市政府分工负责,省级有关部门配合)
四、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13.力争新增工业市场主体5万户,新培育规模以上企业500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4.用好50亿元民营企业纾困基金,帮助有市场、有信用、暂时遇到流动资金困难的民营企业渡过难关。发挥好10亿元民营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奖励资金作用,推动省级创新平台向民营企业开放,支持民营企业开发新产品、更新设备、升级技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分工负责)
15.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域专业园区升级为省级经开区。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内全面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创新经验;深化苏陕合作共建“区中园”;加强对50个示范县域工业集中区考核激励和动态监管,新培育3至5户省级“双创特色载体”。2019年,力争非公经济占GDP的比重提高到55%。(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分工负责)
16.按照《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操作规程(试行)》,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补助。积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政策的宣传落实。(省科技厅负责)
五、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17.加大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力度,力争国家增材制造创新中心挂牌,省级创新中心累计挂牌达到7个以上,新培育30个以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品牌建设。促进新产品推广应用,不断提升新产品产值占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8.继续推进省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工作,支持制造业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创新,突破一批制造业核心关键技术,推进重点产业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龙头企业校企合作新型研发平台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培育拟在科创板上市的100户企业。(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分工负责)
19.继续推进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力争中省两级示范企业和项目达到100户以上;新培育引进认定20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提供技术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20.全力推进“一网一池”建设,加快百度西部数据中心、国家气象大数据中心、国家苹果大数据中心、紫光云西部节点等项目建设进度。大力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培育新型智慧城市产业链,力争西安、宝鸡、杨凌3个市(区)达到全省新型智慧城市示范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省级相关部门配合)
21.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开展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认定,在高档数控机床、重型成套装备、信息化等领域率先培育一批服务型制造龙头企业。推进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培育一批有潜力的工业设计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六、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22.巩固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成果,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完善涉企保证金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涉企保证金。支持发电企业和用户自主协商交易电价,持续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再降低10%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23.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应收账款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各设区市政府分工负责,省级有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