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提交申请人提交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项目申请报告(含按标准表格填写的项目招标事项核准申请表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专篇);申请人提交的项目核准请示文件;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的其他相关手续。
1.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其他项目投资额在10亿元上的,在市级部门备案;投资额在10亿元及以下的,在县级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修改或重新准备新资料的时间)
申请:网上申请,现场报送,可预约。受理: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者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审查: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决定: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资料,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符合要求则通过审批。送达:直接送达或告知领取。
1.市属项目,由市直部门报送项目初步设计申请文件;其余项目,由所在地发改部门(审批)报送项目初步设计申请文件;2.申请人提交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
1.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2.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文件;3.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4.提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查意见;5.提交政府财政部门出具的配套资金承诺函;6.提交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1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2.项目建议书申请文件;3.提交的项目建议书文本;4.提交政府会议纪要或相关文件。如办公用房、业务用房许提供需提供机关事务局审核文件,秦岭、黄河类项目需提供秦岭办、黄河办审核意见。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及《陕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之规定,在我市范围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主要是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盈利为主。
渭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1.人防工程审核表;2.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量图及测量成果图;3.工程竣工图纸;4.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